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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编辑:弓莎来源:党政办公室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中秋节:9月22日至9月24日放假,共计3天。

国庆节: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,共计7天。9月29日(周六)、9月30日(周日)正常上班。

二、放假安排

(一)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。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严格考勤管理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

(二)严格请销假制度。学生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、销假手续,学生团体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,组织集体外出必须由班主任带队,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学生出行要特别注意人身、财产安全,要文明出游,注意保护环境。教职工放假期间离开鄂尔多斯,需和本部门、本单位负责人请假。环节干部放假期间离开鄂尔多斯,需和院长请假,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
(三)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,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,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特别要做好学生集体外出及节假日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;放假期间,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,保证信息畅通,注意防火防盗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(四)加强值班工作。带班领导、值班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,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,于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委总值班室、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相关情况。市委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:8588834、8588835(传真),市政府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:8589905(传真)。

(五)保持通讯畅通。放假期间,学院领导及环节干部、班主任的手机需24小时开机,确保随时联络。

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

2018年9月21日